关于推行“同城通办”涉税业务的通知
各纳税人:
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纳税成本,宜兴市国家税务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7月1日起,在宜兴市范围内对部分涉税业务推行“同城通办”。“同城通办”是指纳税人在办理有关涉税事项时,可以不受主管税务机关的限制,就近到各国税办税服务厅办理。列入“同城通办”范围的有以下五类常规涉税事项:
一、申报征收: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季度)、个人储蓄利息所得税等包括代扣代缴税款在内的各税种的申报征收(含扣款或税票打印);但不包括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出口退(免)税申报和自查补税以及纳税评估补税申报。
二、认证报税:包括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发票认证以及认证结果通知书打印;一般纳税人征收期内IC卡报税。
三、发票购销: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普通发票的验旧和领购,但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废旧回收企业的发票领购销号以及农副产品收购凭证和申请印制衔头发票单位的验旧供新。
四、代开发票:普通发票代开(免税农产品除外)和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业户除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不包括专业市场内个体工商户的代开发票。
五、发票轻度违章的简易处罚:对纳税人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的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处罚)。
具体业务办理要求,可向宜兴国税网站、各国税办税服务厅咨询。市国税局咨询电话:87981711、87963532、87975102。
特此通告。
宜兴市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同城通办”涉税业务的税务机关 办税服务厅地址 联系电话
宜兴市国税局第一税务分局 宜兴市宜城街道太隔东路198号 87018340
宜兴市国税局第二税务分局 宜兴市丁蜀镇公园东路 87403791
宜兴市国税局第三税务分局 宜兴市张渚镇北大街 87301250
宜兴市国税局第四税务分局 宜兴市和桥镇鹅州西路116号 87801906
宜兴市国税局第五税务分局 宜兴市周铁镇周前路20号 87501782
宜兴市国税局第六税务分局 宜兴市官林镇西环路 87210626
宜兴市国税局第七税务分局 宜兴市徐舍镇虹新路2号 87601169
宜兴市国税局第八税务分局 宜兴市宜城街道荆溪路五局大院 87973192
“同城通办”业务指南
1、问:什么是“同城通办”?
答:“同城通办”是指纳税人可以不受主管税务机关的限制,就近到宜兴市国税局务办税大大厅办理常规涉税事务的全新办税模式。实现“同城通办”以后,纳税人在办理“同城通办“范围内的涉税业务时,不必非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不可,而是可以选择宜兴市国税局的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大厅前往办理即可。
2、问:目前已纳入“同城通办”的常规涉税有哪些?
答:根据目前信息化基础和管理现状,确定以下五类事项作为“同城通办”的常规涉税事项,即:申报征收: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季度)、个人储蓄利息所得税等包括代扣代缴税款在内的各种税种的申报征收(含扣款或税票打印);但不包括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出口退(免)税申报和自查补税以及纳税评估补税申报。认证报税:包括: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发票认证以及认证结果通知书打印;一般纳税人征收期内IC卡报税。发票购销: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普通发票的验旧和领购,但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废旧回收企业的发票领购销号以及农副产品收购凭证和申请印制街头发票单位的验旧供新。代开发票:普通发票代开(免税农产品除外)和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业户除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不包括专业市场内个体工商户的代开发票。发票轻度违章的简易处罚等。
3、问:以上五大类事项中,哪些业务目前不适用“同城通办”?
答:1、纳税人逾期申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出口退(免)税申报和自查补税以及纳税评估补税申报。
2、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初始发行、金税卡变更发行(如调整最大开票限额、购票限量等)、注销发行、税控IC卡更换、维护授权、注销报税、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专用设备的处理、丢失防伪税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处理及其他需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处理的业务;
3、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凭发票复印件认证及抵扣联认证结果为无纳税人档案的业务。
4、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增量手续;
5、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出口退(免)税申报;自查补税以及纳税评估补税申报;
6、各税种的委托代征;
7、对适用一般程序的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行为的处罚;
8、个体工商户的发票领购销号;废旧回收企业的发票领购销号;
9、农副产品收购凭证和申请印制街头发票企业的验旧供新;
10、发票领购簿的申请以及普通发票的增量申请;
11、跨税种抵缴;
12、其他需要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审核的涉税业务。
4、问:按“同城通办”规定办理业务是否需要资格审批?
答:不需要资格审批。
5、问:如何办理“同城通办”业务?
答:纳税人办理“同城通办”常规涉税业务时,按要求备齐有关资料后,自行选择宜兴市国家税务局的任何一个办税大厅前往办理即可。
6、问: “同城通办”后,办税服务厅的服务时间是否调整?
答: “同城通办”以后,各办税服务大厅在正常工作日的服务时间不变,但为了保证票、款的安全安全,每日发票的发售和代开发票的代开时间截止到下午4点。
二、申报征收
1、问:推行“同城通办”后,纳税人如何办理纳税申报?
答:目前,我市已全面推行网络申报,推行“同城通办”后,纳税人原申报方式与模式暂不做变动。
2、问:申报填报数据与税务局系统数据不一致怎么办?
答: 纳税人填报的申报表数据与税务局系统数据不一致时,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窗口核实后再办理申报。
3、问:发现申报错误如何纠正?
答:纳税人网上申报在数据已导入CTAIS系统后,因纳税人要求需作修改的,若在征期内,则由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向主管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在CTAIS系统内作废原应征和申报表信息,并通知易桥作修改后,再由纳税人重新办理纳税申报。若已过征期,则由纳税人携带正确的申报表到申报征收岗办理手工补申报,产生的滞纳金由受理机关一并征收。
4、问:发现申报缴纳错误,多缴了税款如何申请退税?
答: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应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
5、问:推行“同城通办”以后,逾期申报如何办理?
答:推行“同城通办”以后,逾期申报的纳税人必须到主管税务局办理申报。
6、问:推行“同城通办”以后,自查补税申报和纳税评估申报如何办理?
答:推行“同城通办”以后,自查补税申报和纳税评估申报的纳税人必须到主管税务局办理申报。
三、报税认证
1、问:推行“同城通办”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如何进行报税?
答:企业应在申报后,在申报期内将上月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数据抄入税控IC卡后,携带税控IC卡后、当期纳税申报表和附列资料到税务机关报税,由税务机关报税窗口进行票表比对。
2、问:一般纳税人无法正常抄报税怎么办?
答:“一窗式”票表比对出现异常,应告知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3、问:推行“同城通办”后,如何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业务?
答:每月工作日,一般纳税人可持合法取得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到各分局办税服务大厅进行认证,领取《认证结果通知书》。
4、问:是否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业务都可以全市通办?
答:不是。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凭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认证;抵扣联认证结果为无纳税人档案的,需回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除了以上情况外,其他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业务均可通办。
5、问:如果需要补打认证结果通知书怎么办?
答:纳税人需补打认证结果通知书的,可到各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大厅申请补办。
四、发票购销
1、问:纳税人发票购领资格如何办理?
答:纳税人发票购领资格应到期自己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取得。
2、问:“同城通办”的发票供售包括哪些发票?
答:“同城通办”的发票供售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发售。纳税人可以选择宜兴市国税局的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大厅办理发票领购和销号手续。
3、问:一般纳税人如何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业务?
答:纳税人需持下列资料到宜兴市国税局的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发票管理窗口按月供量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1)税务登记证副本;(2)办税员资格证书;(3)发票领购簿;(4)发票领购申请表;(5)税控IC卡。
4、对购票量超过核定“月供量”的,应在哪里办理增购手续?
答:对购票量超过核定“月供量”或“次供量”的,纳税人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购发票手续。
5、如何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领购业务?
答:纳税人可到宜兴市国税局的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发票管理窗口申请领购增值税普通发票,应携带以下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2)办税员资格证书;(3)发票领购簿;(4)发票领购申请表;(5)税控IC卡。
6、问:如何办理普通发票的领销业务?
答:纳税人可到宜兴市国税局的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发票管理窗口申请领购普通发票,应携带以下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2)办税员资格证书;(3)发票领购簿;(4)发票领购申请表;(5)上次购买的普通发票。
7、问:个体工商户领销发票,是否进行“同城通办”?
答:个体工商户领销发票暂不进行“同城通办”。个体工商户领购缴销发票,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应携带以下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2)发票领购簿;(3)发票领购申请表;(4)上次购买的普通发票。
8、问:如何办理退票?
答:纳税人如果发现领购的发票存在错票、次版发票等问题,需要进行退票处理的,按照“谁卖票谁退票”的原则,到发票发售机关申请退票。
9、 问:发票违章如何处罚?
答:纳税人存在发票违章行为,属非立案查处并且可以按简易程序处理的发票违章处罚,可以由受理机关进行处理;应按一般程序或立案查处的发票违章行为,纳税人须到主管税务机关接受违章处理。
五、代开发票
1、问: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哪些资料?是否需要审批?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到宜兴市国税局的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专用发票,需携带以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2)购货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 填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并预缴税款;(4) 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2、问: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作废或重开如何办理?
答:如果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现错误,需要作废或者重开的,必须回原受理机关办理。对于申请作废或重开的发票,按照总局的相关规定办理。代开发票退回或作废产生的退抵税问题,必须回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3、问:纳税人因临时发生涉税义务,如何办理申请开具普通发票?
答:纳税人因临时发生涉税义务,取得经营收入,可自行选择宜兴市国税局的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前往办理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即可。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方单位或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2)购货方或应税劳务购入方相关业务证明(对缴纳增值税的个人销售除工业产品、工业性加工、花木以外的其他货物和劳务一次申请开票额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可免于提供。
(3)外来经营业户的,需报送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固定业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
4、问:纳税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后,当月又发生了退货,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后,当月又发生了退货,应到原代开普通的税务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5、问:纳税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后,隔月又发生了退货,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后,隔月又发生了退货,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有关手续。临时经营的纳税人应到原代开普通发票的税务机关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