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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局、高新区局、市区各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分析和税源监控工作,根据省局有关业务要求,经市局研究决定,对我市纳税人报送财务报表通知如下:
1、从2010年1月初申报期起,对我市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时报送《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表式见附件);
2、原按季申报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附报财务报表办法不变。
纳税人报送《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的表式可以通过无锡国税外网http://www.jswx-n-tax.gov.cn/或易桥服务公司http://www.51nsfw.com/涉税公告栏中下载。
市局征管处、流转税处、所得税处、计统处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