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开展税收文艺作品和税收征文活动的启事

来源: 时间:2008-07-03 11:10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30年来,伴随着国家经济的繁荣昌盛,税收兴邦惠民,担当着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改善国际民生的重要角色。借第十七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之机,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将继续开展税收宣传系统活动。主要包括:国税总局与中国税务杂志社联合举办“税收·发展·民生”征文活动;国税总局面向社会征集税收文艺作品;省国税局举办“税收与改革开放三十年”征文活动。系列活动旨在反映税收三十年来的发展变化,讴歌税收发展的业绩,抒发税收事业的情怀,探讨税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研究税收改革的策略,畅谈税收发展的前景,为广大国税干部、广大纳税人以及社会各界营造一个交流、借鉴、展示的平台。如果您曾亲历或见证了税收促进诸如城市发展、农村建设、环境保护、教育卫生等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如果您或您身边的朋友曾经就是税收的直接受益者,或者税收曾与你们的工作、生活发生了某种关联并因此产生了某种影响;如果在经济改革的大潮中,对于税收的发展变迁,您曾经历了什么,或感悟了什么,欢迎您拿起笔来,以文字的形式定格记忆的片段。为使相关活动在我市顺利开展,现对相关事宜作如下要求:

  一、金税文艺作品征集

  (一)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面向包括税务系统在内的全社会的作家和文艺创作爱好者,征集税收题材的文艺作品,征集的文艺作品体裁如下:

  1、剧本,包括电影文学剧本、电视剧(包括连续剧)文学剧本、话剧等

  2、小说,包括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

  3、报告文学

  4、曲艺,包括相声、小品、快板书等

  5、歌曲

  征集的文艺作品为1997年以来发表或创作的作品。

  (二)作品要求

  1、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积极向上的思想内涵,主题突出,语言生动流畅。

  2、以经济税收活动为主要表现内容,以纳税人和税务人员为主要表现对象; 比较真实、深刻地反映市场经济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环境下,社会价值取向的嬗变,多种利益矛盾的冲突,改革开放、社会进步、民生改善与经济税收的互动,以及纳税人和税务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等。

  3、揭示的社会现象比较深刻,反映的经济税收理念、道德伦理比较正确和健康,塑造的人物形象较为丰满,特别是较好地塑造了纳税人和税务人员的艺术形象。

  4、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和观赏性。

  (三)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时间为2008年4月30日至2008年至2008年8月31日。

  主办单位将对征集到的优秀作品予以奖励,并结集出版。对特别优秀的剧本,将向影视制作机构和演出团体推荐,并组织拍摄或排演。

  (四)征集办法

  有意参加本次活动的作者,请将作品于2008年8月31日前,将作品的电子文稿发送到lyq@ctaxnews.com.cn.已经出版的作品请邮寄3本样书到中国税务报社,未出版的作品请邮寄3份打印文稿到中国税务报社;歌曲类作品请提供3份词曲和光盘或录音带。所有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

  中国税务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槐伯树后街21号;邮编100053.

  联系人:刘燕起。

  联系电话:83161489. 

  二、税收征文活动

  根据省局通知精神,将把“税收·发展·民生”主题征文与“税收与改革开放三十年”征文活动结合进行。

  (一)征文主题

  征文以经济发展为背景,以税收促发展、税收促民生为主要内容,着重反映改革开放三十年间对税收工作有意义、有价值、有趣味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

  (二)征文对象

  面向全体税务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文要求

  1、征文作者可以亲历者、实践者、研究者、记录者的身份,展示税收事业发展的历程,反映税收在促进经济发展、推动民生改善等方面的贡献。

  2、征文要突出作者的经历、见闻、感受和心得,可以是如:“我这30年:身边的税收故事”、“忆‘税收’”、“税收30年:追忆与审视”等命题文章;也可以独特新颖的视角另辟蹊径、自由命题,只要由感而发、感由心生即可。

  3、征文体裁不限,以通讯、新闻故事、散文、随笔、人物特写、评论为主,做到文笔优美,感情真挚,以小见大,富有感染力。

  4、来稿字数一般控制在2500字以内。

  (四)征文时间

  本次征文活动从2008年5月15日开始,来稿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30日,其中书面来稿截稿期限以邮戳为准。

  (五)来稿须知

  1、电子稿件请发送至wxsj506@126.com,标题注明:“税收征文来稿”,文章直接以邮件正文发送,请勿以附件形式投稿。

  2、纸质稿件请邮寄至:江苏省无锡市解放东路828号无锡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邮编:214007,信封右上角请注明:“税收征文来稿”字样。

  3、无论是电子稿件还是纸质稿件,均须写清作者姓名、单位、职务、地址、邮编、电话。

  (六)奖励办法

  1、我们将从所有来稿中筛选优秀的作品报送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将由省局组织评选委员会,从征集到的征文中,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其中,一等奖5名,各奖励2000元;二等奖10名,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20名,各奖励500元,优秀奖40名,各奖励200元,同时向所有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2、评选结果将在《中国税务(江苏版)》、《江苏国税调研》、江苏国税网上公布。

  3、本次活动的参赛作品,将择优在《中国税务(江苏版)》、《江苏国税调研》、江苏国税网发表。

   责编:宜兴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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