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地税局多措施积极推行《自治区地税系统税收执法质量评价体系》,自治区地税局制定的“评价体系”是落实“健全制度、创新机制、落实责任”工作主线,加强税收征管,提高执法水平的重要措施。塔城市地税局作为塔城地区确定的“评价体系”先期试点单位,由于部署安排得当,推行工作井然有序、有条不紊。
该局党组将此项工作作为重大事项进行部署,为快速、有效的落实“评价体系”中的业务操作流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力求把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有特色。一是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为加强税收执法质量评价体系的落实,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局长亲自抓,局领导、科所长带头学、带头干,一起探索和实践。二是及时组织人力深入研讨,梳理各部门、各岗位业务流程,结合实际补充修订。三是将机构进行了整合,在保证“评价体系”赋予的岗位职能实现的前提下,将各部门职能和人力资源进行整合调整,定岗定则,确定人员。四是组织干部反复学习,使每位执法人员都能准确理解掌握“评价体系”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质量考核点内容要求,尤其是与本科室、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要求。五是及时向政府、市委、上级局汇报工作进展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上级局的亲临指导下,稳步推行“评价体系”。